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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January 28, 2014

教育部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03002號通告-澳大利亞

任教國家澳大利亞
合作學校澳洲首都特區私立瑞佛中小學(Radford College)
負責人名銜校長Mr Phillip Heath
擬聘教學人員數教學助理:2
教學人員資格我國大學校院華語文教學(Teaching Chinese as a Second Language)研究所碩士班研究生
聘期起迄
1名自201433日至627(1學期)
1名自2014721日至129(2學期)
薪資
其他待遇
(:保險、膳宿、進修機會等)
1. 澳洲首都特區私立瑞佛中小學(Radford College)提供每週等值於澳幣240元之寄宿家庭住宿(3)及負擔醫療保險費用。
2.澳洲首都特區私立瑞佛中小學(Radford College)另提供課後輔導教師乙職,華語文教學助理如獲甄選小組審核通過並查無犯罪紀錄得從事該額外課後輔導教學實習,每週教學5小時,每小時津貼澳幣21.48(稅前)
授課內容
(
教學及行政)
1. 獨立教學、協助該校中文教師課堂教學、教授暸解跨文化議題、管理課堂秩序及判斷學生學習華語文需求調整教學方式。
2. 提供課程教學方法之建議。
3. 提供語言技巧發展之協助。
4. 協助校長及班級教師有關教學及學習方法、課程發展、計畫規劃、執行及評估、對學生之特殊相關文化教材。
5. 協助學校及教師提供規劃及發展教學單元及範例。
6. 協助發展華語教材資料庫。
7. 華語文教學助理之權利義務包括:
(1)遵守任教學校所訂之相關規範及嚴守學校不對外公開之資訊保密之責。
(2)履行前述授課內容(教學及行政)等六大項職責。
(3)教學時數:上課時間週一至週四,週一、週二及週四,上午840至下午320;週三上午840至下午230。另課後輔導教師職務在遴選時通過,上課時間為週一下午330530(以用中文授課為主)及週三下午230 530(以用英文授課為主
4)參與學校集會及戶外教學等正常活動。
(5)任教期間,除緊急事件外,請勿申請休假或請假回國、旅遊或提早結束授課期限。
授課對象512歲學童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Dr Chi Crawford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教育組 電話: 002 61 6120 1023 電子郵件chi.crawford@mail.moe.gov.tw
備註
1.申請截止日期:103131。請依「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將書面資料,包括:
(1)學校同意推薦公文
(2)護照影本及良民證(須提供中英文版)
(3)在學證明(須提供中英文版本)
(4)在校成績證明(須提供中英文版本)
(5)護照照片2
(6)中英文學經歷及約300字之英文自傳
(7)英語能力證明(須提供中英文版本)
(8)請另以英文回答下述問題:
1. If 8 years old students are not listening to your instructions, what would you do?
2. If your homestay cooks food that you don’t like, what would you do?
3. If the school needs you to teach a lesson with no time to prepare, what would you do?
前述資料請以公文函送至「駐澳大利亞代表處教育組」並副本予教育部請務必先將資料透過校方行政人員email電子檔至本案聯絡人信箱:
chi.crawford@mail.moe.gov.tw,以爭取時效。
另補寄公函並郵寄紙本正本到:
Education Division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Australia
Ground Floor, 53 Blackall Street, Barton, Canberra ACT 2600, Australia
2.錄取者須自行辦妥簽證赴任,倘未及於聘期前赴任視同放棄錄取資格,請申請人提前注意簽證辦理相關規定。